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南新区国有土地出让价格的批复
城南新区管委会:
你区管字〔2005〕002号《关于城南新区2005年度国有土地出让价格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城南新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同意调整原宁政〔2004〕13号文批准的城南新区国有土地出让价格。调整后的商业、金融业项目用地的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210元人民币(合14万元/亩);居住项目用地出让价格为每平方米225元人民币(合15万元/亩);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价格维持不变,仍为每平方米90元人民币(合6.0万元/亩)。
二、请你区严格招拍挂等土地管理规定,从严审核建设项目用地。对不符合产业导向的禁止类项目不予供地;对限制类和非鼓励类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价格可上浮50%-100%;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价可适当下浮。对于区位好的商业、金融业及居住用地,出让价格可适当上浮。 各类用地都要根据项目及其用地标准核定规模,节约利用,提高效益。
三、调整后的城南新区国有土地出让价格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西宁市城南新区国有土地出让价格表。
此 复
二○○五年二月五日
西宁市城南新区国有土地出让价格表
土地类别 每平方米 每亩土地 备 注
土地出让价格 出让价格
商业、金融业用地 210元 14万元 土地出让面积中
居住用地 225元 15万元 相联接的道路中心
工业用地 90元 6.0万元 线面积摊入总成本费用中。
青海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2005.04.15
第一条 为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土地租赁行为,促进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国土资源